问题 | 取保候审会进入刑期吗 |
释义 | 取保候审是不会算在刑期的,取保候审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只有被羁押的时间才会算入刑期。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 一、哺乳期算在刑期内吗 哺乳期是否算在刑期内,并不是《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关于折算刑期的参考因素。因此,不能单纯以法律一般保护哺乳期妇女而认定哺乳期应算在刑期内。首先,依据《刑法》第41、44、47条可知,刑期折算规则为:判决执行管制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判决执行拘役、有期徒刑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其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4、76、265条可知,若在哺乳期期间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指定居所适用监视居住或被暂予监外执行,则适用《刑法》关于刑期折抵的规定。因此,实际案件中有关哺乳期是否算在刑期内,应参考案件具体情节以及法律关于折算刑期的规定。 二、枪决公安机关批捕是否算刑期 被公安机关批捕的羁押期限在一定情形下是算刑期的。具体情形包括被判处管制犯罪分子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拘和羁押算不算刑期 刑拘和羁押算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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