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票追索权的行使限制 |
释义 | 根据《票据法》第61条的规定,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第二,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第三,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第四,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在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及时要求行使付款请求权属于持票人自身的过错,应由持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丧失对部分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汇票追索权发生的原因如下: 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2、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3、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4、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谁行使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对涉嫌诈骗者追索欠钱的诉讼程序 你的这个朋友有可能涉嫌诈骗,你报警是正确的,至于公安机关立案后没有下文,你可以直接与受理你报警的公安机关进行联系,看看案件查办的情况和进度,了解一下为什么没有结果的真实原因,如果案件没有撤案,你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追回被骗的钱,如果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你可以在刑事诉讼审理完结之后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案件已经撤案,你则可以向你朋友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来追索债务。 承兑汇票诈骗罪怎么判刑 承兑汇票诈骗属于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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