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登记有啥用处 |
释义 | 失业登记证的用处包括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等,办理失业登记证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等。 一、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处 失业登记证的用处: 1.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政策; 3.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享受岗位补贴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填写《XX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 3.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4.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5.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6.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7.军人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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