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7000元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60元。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7000减去5000后乘以3%,得出60元为需要缴纳的个税。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