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自己要报保险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若对方被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全责,且对方的赔偿数额足以赔偿当事人,则不需要报保险进行理赔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保险合同中的交强险是什么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交强险是第三方保险,只负责赔偿他人的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己方和对方的损失,个人损失由个人或者其他险种承担,而对方的损失有交强险承担。发生双方事故时,交强险可以按照责任划分互相赔偿。交强险里的无责任方赔偿是发生事故时己方无责,给予对方的一种补偿性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横穿马路被撞保险公司赔吗 因为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实际的情况会有多种情形,保险公司具体如何赔偿应根据以实际情况作出的责任认定结果而定。比如行人红灯时横穿马路且不走人行横道,那么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下,如果交警判定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只需要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该条规定进行赔偿。 三、被别人车追尾怎么赔偿 1、被别人车追尾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2、不足以赔偿的部分,如果是对方全责,剩余损失由对方负责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需要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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