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答辩状的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某某一案进行答辩。 4、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 5、答辩请求,答辩中有关举证的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法院离婚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