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服从医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维护医院内部正常的营业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队列秩序,密切关注收银台周边情况,确保营业款绝对安全。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当立即劝阻。谢绝明显的精神病患者,乞讨者,醉酒者,拾破烂者进入医院。严格禁止宠物进医院。 禁止未经医院相关部门许可的考察学习团队在我院拍照。严厉禁止医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动。每天不少于八次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逻。负责对各区域水、电等设备设施定点定时监控使用规范的安全维护。负责对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