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伍军人入户广州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广州市,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返回退役安置地办理入户,且享受相关安置待遇;(2)退出现役两年以内,且退役时获得师(旅)及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所开具的引进退役士兵入户推荐函;(3)在我市就业,并与我市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4)获得优秀士兵(官)、个人三等功奖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军队)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之一的。 法律依据: 《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办法》 第三条 《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一是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广州市,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返回退役安置地办理入户,且享受相关安置待遇;二是退出现役两年以内,且退役时获得师(旅)及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所开具的引进退役士兵入户推荐函;三是在我市就业,并与我市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四是获得优秀士兵(官)、个人三等功奖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军队)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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