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找公司代缴社会保险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以及本人的社会保险卡或社会保险账号等资料。用人单位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材料,来依法代员工申报员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事项。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会保险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一、社会保险代理的对象 (一)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当地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 (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当地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