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可以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要补充有效的合同。未签字无效。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签订合同的,自双方签订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