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伤车子多久可以拿出来 |
释义 |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可以放车么 一般情况不应超过28日(工作日),最长不应超过68日,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1、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委托鉴定机构3日+检验、鉴定时间20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一共28日。 2、对于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和检验、鉴定完成期限超过20天的,均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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