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负担什么义务? |
释义 | 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如下:支付费用报酬的义务;违约造成损失赔偿损失的义务;法定或约定的其他义务等。受托人的义务有: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办理受托事务的义务;报告义务;移转利益和权利的义务;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定或约定的其他义务等。 一、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如果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二、托关系办事前要不要给钱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对于委托人支付的预付款,如果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尚有剩余,受托人应当返还给委托人。 三、出租房租给中介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屋委托中介出租,中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2、出租屋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位置和面积; 3、租金和租赁期限;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佣金金额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案; 8、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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