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士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士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 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x适用单位税额。 一、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 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士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士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士地面积为计税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士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