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是 |
释义 |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对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通常有以下三点:第一、处理涉外交通事故时,需要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第二、在处理涉外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义务上一律平等;第三、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有理、有利、有节。 一、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结案 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2、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3、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4、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二、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第42条,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向主管机关递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并接受调查处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在接受主管机关调查时,必须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与事故有关的情节。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46条,因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主管机关调解处理,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损失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一)地域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等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4)诉讼标的今额大或者诉讼单λ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 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的成效会愈加明朗。 法律咨询: 网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是什么啊? 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该类纠纷原案由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11年4月1日起改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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