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票据管理不善易生诈骗,如何预防? |
释义 | 票据欺诈行为包括伪造变造票据、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可靠来源的汇票本票等行为。根据《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对于从事上述行为的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票据欺诈行为有:伪造变造票据;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可靠来源的汇票本票等行为。 《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拓展延伸 票据欺诈行为揭示:常见的欺诈手段及防范措施 票据欺诈行为是指在票据交易过程中,利用虚假信息或欺骗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常见的欺诈手段包括伪造票据、盗窃票据、假冒票据持有人等。为了有效防范票据欺诈,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其次,加强对票据的审查和核实,特别是对高风险行业和不熟悉的交易对象要格外谨慎。此外,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其对票据欺诈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最后,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共享欺诈信息,及时发现和应对欺诈行为。通过综合应对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减少票据欺诈的风险,保护自身利益。 结语 票据欺诈行为涉及伪造、变造票据、签发空头支票、使用无可靠来源的汇票本票等行为。《票据法》明确规定,对于从事这些欺诈行为的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有效防范票据欺诈,我们可以加强内部控制、审查核实、员工培训和与相关机构合作等措施,以降低风险并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八条 【付款期限】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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