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离婚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一、离婚后房产证如何去掉人名字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所需的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的,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分析公证,有离婚判决的,不需要公证; 2、到交易中心; 3、向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 4、理析产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 5、取证; 此外,所需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果双方未能通过法院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应确认离婚协议并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在场的离婚协议应提交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分割协议;书面申请等。 二、房屋析产或分割手续如何办理 屋析产或分割手续这样办理: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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