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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里保报销比例 -保险
释义
    法律分析:
    浙丽保的起付标准为1.8万元(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0起付)。此外,浙丽保实行梯次报销比例,不设封顶线。纳入报销范围的个人负担费用累计20万(含)以下,报销比例为75%;20万-50万(含)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万-100万(含)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100万部分报销比例为9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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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