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回老公在小三身上的钱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进行处分。如果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进行处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因此,如果老公想要追回在小三身上的费用,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老公在和小三身上的花费上,想要追回这些费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果丈夫或妻子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进行处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一、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会有什么后果呀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分权,一般为了日常生活处分共同财产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由处分人赔偿。 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有效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一方要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才能对共同财产行使使用、处分等权利。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会支持。 拓展延伸 老公自愿给第三者转账妻子有权追回吗 有权追回,丈夫的赠与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与婚外第三者的婚外情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该赠与行为无效。 丈夫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妻子有权追回。赠与行为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的行为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未经妻子的事后追认应属于无权处分,婚外第三者亦不属于善意取得第三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妻子作为财产所有人有权追回该财产。 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妻子有权全部追回该部分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既超出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的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又未经妻子的追认,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妻子有权将该部分财产全部追回。 结语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果丈夫或妻子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进行处分。否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夫妻一方擅自赠与财产给第三者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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