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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后的遗属补助有谁发
释义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和非因工死亡的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而非因工死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费和遗属补助金。此外,文章还介绍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这四个层次的养老保险。总的来说,文章主要讲述了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情况下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法律分析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办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还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养老保险的四个层次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4、商业养老保险。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结语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社保机构支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可要求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费、遗属补助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参保者遗属未退休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可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病残津贴等。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险的四个层次,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这些制度确保了个人和家庭在退休时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保障。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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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