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管辖权,根据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交通工具停靠地等因素确定管辖权,多个公安机关有权管辖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时需通知相关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二十条,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及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管辖权是指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并行使管辖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管辖权适用范围包括犯罪案件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地域方面等多个方面。具体规定包括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管辖权的划分原则等。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立案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审查决定。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地域等因素进行管辖划分,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旨在保障刑事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有明确规定。根据案件性质、地域等因素,公安机关会进行合理的管辖划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管辖权的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刑事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3、《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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