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公司可以发红头文件吗 |
释义 | 私营企业能发红头文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什么单位才可以印发红头文件。 所谓红头文件,一般是指由发文单位下发的正式的有一定规范作用的文件,因其抬头都使用红色字体而被称为“红头文件”。 扩展资料 一是发文公司标志。由发文公司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二是发文字号 由发文公司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三是标题。由发文公司名称、事由和文种 组成; 四是主送部门。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 五是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六是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七是发文公司署名; 八是成文日期; 九是印章。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十是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一是抄送单位。除主送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部门(包括上级部门); 十二是印发日期; 十三是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三)明确审核范围。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确定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公文种类,列明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类别。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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