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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可以通过法院办理吗?
释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协议离婚。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解除和在法院由法庭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作出离婚裁定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的法律结果都是解除了法定的婚姻关系。
    一、不同的离婚方式要经历什么程序呢
    协议离婚的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二、家暴离婚需要多久能离
    家暴离婚需要多久能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由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而离婚冷静期是30日,所以协议离婚期限最少要超过一个月;
    2、如果是诉讼离婚,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立案后,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3个月,如果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的话,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一、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二、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网上预约。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3、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4、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5、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五、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三、办理离婚手续到哪里办理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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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6: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