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如下: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