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部门如何确保举报撤销 |
释义 | 劳动者举报可撤销,但需提供相关证据,根据《劳动法》政府和工会有权监督并接受检举控告。劳动仲裁可使用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和鉴定意见作为证据。 法律分析 一、劳动办举报可以撤销吗 1、劳动者向劳动管理部门举报后,一般情况下是能撤销举报的,但如果劳动者有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和解解决问题的,劳动局可能会撤销举报。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七条【政府监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工会监督和组织、个人检举控告】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下列事实在仲裁中可作为证据: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 2.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源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办案人员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仲裁机构所作的陈述; 6.鉴定意见,是指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意见。 拓展延伸 劳动部门的角色与职责:促进举报撤销的公正与效果 劳动部门在确保举报撤销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职责。作为执法机构,劳动部门应确保举报撤销的公正与效果。首先,劳动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举报制度,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并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其次,劳动部门应进行调查和审核,确保举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恶意举报的发生。同时,劳动部门应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免受报复,并对举报对象进行公正的处理,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最后,劳动部门还应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员工对举报制度的认知和参与度,促进举报撤销机制的有效运行。通过这些努力,劳动部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举报撤销的公正与效果。 结语 劳动部门在确保举报撤销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职责。建立健全的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隐私与安全。调查审核确保举报真实准确,避免恶意举报。保护举报人免受报复,公正处理举报对象,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公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参与度,促进举报撤销机制有效运行。劳动部门能确保举报撤销公正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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