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叉车证每2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叉车证予以注销。  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证件上聘用情况需盖该工作单位公章(旧版证需包含正证及副证)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盖公章) 4、大一寸免冠彩照(白底无边)2张 5、年度安全教育证明。  叉车年审需向质监部门提交审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证申请表》;2、照片两张;3、身份证复印件;4、操作证原件;5、本人亲自参加培训结业单。叉车驾驶证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去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按照规定,叉车驾驶证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审,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件期满1个月前申请复审,逾期不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将给予注销作废处理。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四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四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