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如何进行法院审判 |
释义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到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五)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六)判决确认无效。 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如何进行 1、行政赔偿诉讼起诉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2、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申请人申请复议应递交申请书,在申请复议的理由和要求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并写明违法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损害程度,具体赔偿要求等。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进行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 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如何申请法院旁听 行政诉讼旁听不需要申请,审理是公开进行的,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行政诉讼案件被告法院如何审查 法院审理行政诉讼: 一是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 二是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三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组成三人以上单数的合议庭,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四是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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