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会议纪录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会议纪要仅仅作为记录会议情况之用,并在行政机关内部传阅,则不存在对外发生效力的问题。会议记录是指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