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交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商品房交房的法定标准有: 1、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 2、房产项目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房产项目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一、商品房现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具备具体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竣工验收合格; 5、拆迁安置已经实施;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实施。现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出售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 二、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开发商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 三、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上述情况购房者不仅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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