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或者审理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分析、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政策执行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房屋纠纷。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