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情形有哪些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情形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二、房地产纠纷仲裁流程 房地产纠纷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确定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 2.当事人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给仲裁委员会; 3.仲裁委员会受理之后,成立仲裁庭; 4.开庭和裁决; 5.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后,如对方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产纠纷中的买卖争议、所有权争议、使用权争议等都可以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三、仲裁有哪些原则 仲裁的基本原则有: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或仅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根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这是正确处理纠纷的根本保障。 3.独立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