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代持股协议代持股协议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吗 |
释义 | 代持股协议是指显名股东与实际股东签订的由显名股东代为持有实际股东的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持代持股协议的股东不可以销股权转让,因为代持股股东并没有实际持股权。 一、股权转让后能不能获得转让前的公司盈利的分红 股权转让后,如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股东可以主张其持股期间的分红的,则原股东可以要求获得这部分分红。 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在原股东持股期间公司已经做出了股利分配方案的,在转让后原股东可以主张其持股期间的分红; 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尚未作出股利分配方案的决定的,则原股东不能主张其持股期间的分红。 二、荣誉股东会有分红吗 荣誉股东一般没有分红。没有荣誉股东,应该是名义股东。 1、原则上名义股东不享有分红权。因为名义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只是与隐名股东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的股权代持人。 2、只有实际出资了的隐名股东才有资格分红。 3、但若双方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中约定了,名义股东也享有部分分红权的,则从其约定,此时名义股东可以享有分红权。 三、代持股协议需要公证吗代持股协议 不需要。在法律效力上讲,代持股份协议并未强制要求公证,但公证之后法律效力会更高。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也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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