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庆油田占用土地补偿办法 |
释义 | 征收耕地、基本农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空闲地的补偿标准介绍。各类地块的补偿标准分别为:耕地5.3-15万元/亩,基本农田5.8-15.6万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13.8万元/亩,集体建设用地13.6万元/亩,空闲地2.1万元/亩。 法律分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拓展延伸 大庆油田土地占用补偿政策的调整与实施 大庆油田土地占用补偿政策的调整与实施是为了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随着大庆油田的发展,对土地的占用不可避免,但也必须确保合理补偿受影响的土地所有者。政策的调整旨在提高补偿标准和透明度,确保公平和公正。同时,政策的实施需要加强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补偿资金的及时支付和有效使用。通过调整与实施土地占用补偿政策,大庆油田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结语 大庆油田土地占用补偿政策的调整与实施,旨在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合理补偿受影响的土地所有者,提高补偿标准和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补偿资金及时支付和有效使用。通过调整与实施土地占用补偿政策,大庆油田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双赢的经济与生态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五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改善土地质量;确实无能力完成治理任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治理或者与他人合作治理。委托或者合作治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植树种草或者封育措施治沙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人民政府提供的政策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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