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律文书送达有几种方式 1、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受送达人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代为送达;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 二、法律文书几天内送达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