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土地征收要国务院批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征收以下土地需要国务院进行批准: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除此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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