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了,女方将户口从前夫家迁出,无需征得前夫的同意。如果女方因拿不到户口簿,导致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女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女方找前夫的亲戚朋友做工作,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女方请所在村居委调解,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3,调解不成,让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调解不成的证明,拿身份证、离婚证和证明去户籍地派出所直接迁移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