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一)光有转账的记录,这个证据证明力不是很足。转账记录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成为实质的刚性证据;(二)法院对这个证据的真伪性的判断或者是否认定这个证据也需要看这个转账记录的实际情况。(三)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大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去谈判或者提起诉讼,不然仅凭一个转账记录有时候个是不太容易维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其中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所以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书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