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政策出台以后房产怎样过户 |
释义 | 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予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的登记。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一、房本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本过户需要把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新主人名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行为。新规规定了,购房人应缴纳契税:第一次90平以内为1%,90至144一百平方米为1.5%,144平以上或非首次为3%。购房人缴纳印花税:房价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二、个人名下有多套房产要交税吗 个人名下有多套房产要交税。房产交税金额要看该房面积大小、房子是否满两年、是否是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等,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应缴费为测绘费1.36元/平方、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契税评估额1%-3%(90平首次1%,面积90平米-144平米1.5%且第一次买1.5%,144平方以上4%)、交易费6/平方,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营业税5.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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