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用地被征收的赔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