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标公示后废标的条件 |
释义 | 中标公示后废标的条件: 1、商务评审中适用的废标条件: (1)投标书不符合基本的形式要求; (2)投标不符合商务方面的一般要求; 2、技术评审中适用的废标条件: (1)如果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可以认定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 (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也视为是重大偏差。 3、价格评标的废标条件: 由于预先确定标底的做法在客观上存在不利于竞争的消极作用,如果一项投标与其他投标相比条件异常的低,招标人应首先考虑要求投标人对其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做出保证,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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