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的标准程序是立案、开庭和判决。 1、然而,离婚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立案前完成的。这就是为什么离婚诉讼需要规划。如果立案前需要判断什么时候立案,列出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收集法院支持离婚的证据,判断对方收到离婚材料后的反应,是否隐瞒财产,明确离婚要求。这些都是立案前需要完成的工作,完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2、立案后,需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增加证据,是否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开庭是最核心的环节,十年磨剑为此一朝。因此,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机智地应对,冷静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敢于说出自己真实、准确的想法; 3、庭审结束后,需要根据庭审情况决定是否补充其他材料; 4、判决出来后,决定是否服从判决或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