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来支付,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保险责任限额的,则由肇事方负责赔偿。 一、车祸责任比例如何划分由谁承担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二、车祸致人伤残如何索偿 (一)车祸致人伤残需要赔偿下列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 8、器具费 9、生活费 (二)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