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的问题,一般被监视居住的人未违反相应规定,没有发现漏罪、新罪的前提下,一般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