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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援助属地的规定
释义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6、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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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