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中房产保全判决后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
释义 | 民法典中房产保全判决后的过户手续:在房屋保全判决生效后,以房屋抵债的当事人可凭法院生效判决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买卖、抵押权等申请登记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某些情形下可由一方单方申请。申请人需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界址、利害关系说明等材料。诉前财产保全需满足给付内容、紧急性、利害关系人提出、提供担保等条件,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房产保全判决后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申请房屋保全后,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后,如果以房屋抵债的,当事人可持法院生效判决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诉前保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结语 房产保全判决后,当事人可持法院生效判决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并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情况紧急且可能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但需提供担保。请申请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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