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什么 |
释义 |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 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一、法院查封车辆可以报废吗 法院查封车辆不可以报废。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院查封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一种限制权利人处分的强制性措施。对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只是影响到车辆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的人处分权利,而不会影响到车辆的正常使用及年检。 二、债务人跑了该如何处理 债务人跑了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和查封对方的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有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一般要求相应的担保。如果在起诉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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