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困户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农村贫困户申请的条件有: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没有经济源且身无劳动能力的; 4、身体或精神残疾无理能力的; 5、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无法尽赡养义务的。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在农村,人们以前只知道“五保户”,可随着国家越来越富强,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国家也加大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照顾力度。于是,就有了“低保户”和“特困户”这些新的照顾对象。其中,“特困户”包括了“五保户”,享受政府的照顾也大于“五保户”。如果农民自己认为符合申请“特困户”的标准,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村民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如果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再报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如果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就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报送的审核意见作出审核决定后,对批准给予农村“特困户”供养待遇的,发给特困人员供养证,对不符合特困供养待遇的,将资料退回。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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