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无效损失通常根据信赖利益来确定,不包括在合同有效情形下通过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买卖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其合同视为从未存在过。而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法律对合同无效的规定还包括,若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处理如下: 1、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反悔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 2、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3、因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全部或部分履行的,按有效合同处理。 民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无效和撤销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