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添名字在房产证上是否可行? |
释义 |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可以的。房产证上加名字有两种方式:赠与和过户。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无贷款房屋,夫妻一方或父母可以直接申请增加名字。对于贷款房屋,需先变更抵押权。若无法办理增加名字,可签订协议并公证,共同拥有房产。 法律分析 答案是肯定的。结婚之前买的房屋,结婚之后把另一半或者孩子的名字再添加上去,是可以的。 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就是将房子直接赠与另一半,让他(她)与你一起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第二种是转让,也称为过户。就是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直接更改或者增加另一半的名字或者是直接过户给自己的孩子。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那么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另一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夫妻两人想要加上孩子的名字,应该怎么做呢?我们慢慢梳理一下。 首先,我们在上文中介绍了,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有两种方式,要注意的一点是,贷款的房屋办理增加名字要款难一些,因为贷款的房屋实际是抵押给了贷款公司或银行,购买者没有真正的拥有房屋的产权,我们两种都来了解一下。 第一、在没有贷款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有两种情况。 1、在房产证上加上夫或妻一方的名字。 首要的当然是结婚证,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带着结婚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到产权变更窗口申请办理增加就可以了。顺便说一下窗口可能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要准备好现金哦。 2、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的名字或者孩子的名字。 假如夫妻两人一起的买的房,且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夫妻两人的名字,想要再把自己父母的名字或者自己孩子的名字加上去的话,申请人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先进行估价,明确房屋的价格,为什么要估价呢,因为这种加人名字相当于是把房子卖了。然后申请办理加名。 第二、在贷款的房子上加上另一方的姓名。 因为房子有贷款,所以要先到银行把房屋的抵押权进行变更。如果房子是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只是付的费用会增加,其他不变。 以上就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一些方法,还有一种情况,在实际中无法办理增加姓名的时候,可以写一份协议,将房产共有 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也是两个人的财产哦。 结语 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添加另一半或孩子的名字是可以的。可以通过赠与或转让的方式,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对于没有贷款的房产证,可以凭结婚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增加名字的手续。对于有贷款的房产证,需要先到银行变更抵押权。在无法办理增加姓名时,可以通过协议并进行公证的方式确立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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