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连续一个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视为离职? |
释义 | 公司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等同于被迫离职,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要求双倍赔偿。劳动者可根据13种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条件不满足、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侵害劳动者权益等。 法律分析 公司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不可视为被迫离职。这只是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要求双倍赔偿。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例如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要求双倍赔偿。此外,劳动者还可以根据13种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你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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