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关于保安持证上岗的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明确保安服务主管机构,归口负责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三条 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 (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 (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 (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